物流采購合同的特征與種類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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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流采購合同的特征
物流采購合同是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這些特征表現(xiàn)了合同的共同屬性。但是,物流采購合同還具有自己的個別屬性或叫特征,使其又與其他種類的合同相區(qū)別。物流采購合同主要有以下特征:
1.物流采購合同是轉移財產所有權或經營權的合同
所謂轉移所有權是指雙方當事人在采購合同中,約定一方當事人在交付物資時,同時將該物資的財產所有權(即占有權、使用權和處分權)轉移給另一方當事人。這樣,一方當事人就失去所有權,而另一方當事人獲得所有權。所謂轉移經營權是指在國有企業(yè)之間發(fā)生采購合同關系時,由于財產屬于全民所有,因此,一方交付物資,只是向對方轉移財產的經營管理權,所有權仍屬于國家。這一特征是物流采購合同的主要的和本質的法律特征。2.物流采購合同是典型的雙務有償合同
所謂雙務合同足指合同當事人雙方相互享有權利、互相負有義務的合同。在物流采購合同中,一方的權利,正是對方的義務,反之亦然。所謂有償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要按照等價有償?shù)脑瓌t,一方須給予對方相應的利益方可取得自已的利益。如果一方不給予對方相應的利益就無權取得自己的相應利益。
3.物流采購合同是諾成合同
所謂諾成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也就是說,雙方當事人就采購合同的主要條款,通過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合同即告成立。此外,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須經鑒證、公正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才能產生法律效力的合同,通常認為也是諾成合同。
4.物流采購合同受國家宏觀調控計劃的指導和制約
過去,我國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采購合同直接受國家計劃的控制。全國八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確立“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目標,這就從根本上改變了計劃經濟模式,讓市場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并不意味著就不要計劃,市場經濟仍需國家計劃的宏觀調控。因此,物流采購合同仍然要受國家宏觀調控計劃的制約。今后,物流采購合同的訂立有的仍然依據(jù)國家指令性計劃,有的要接受國家計劃指導,有的雖不直接受國家計劃約束,但也應在國家宏觀調控范圍內進行,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國民經濟總體規(guī)劃的要求。否則,企業(yè)的經濟發(fā)展和經濟效益就可能這不到預期目的。
(二)物流采購合同的種類
物流采購合同的分類方法很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這里主要按照標的物的產業(yè)歸屬和交易內容可劃分為六種類型:
(1)工礦產品采購合同。工礦產品采購合同是指當事人就采購工業(yè)品及生活資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所簽訂的合同。
(2)農副產品采購合同。農副產品采購合同是指當事人就采購農副產品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所簽訂的合同。
(3)易貨貿易合同。易貨貿易合同指當事人雙方就以貨換貨,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所簽訂的合同。
(4)補償貿易合同。補償貿易合同是指當事人用提供設備或技術的方式換取該設備或技術生產的產品進行補償所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5)特殊采購合同。這主要指樣品采購、試用采購、分期付款采購、拍賣和連續(xù)供貨采購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