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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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人或貨物憑證持有人可以請求貨物運輸合同中如下具體內(nèi)容的變更或解除:
1、要求解除合同,由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
2、要求承運人變更到達(dá)地。
3、要求承運人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即變更收貨人。托運人并非可隨時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其請求變更或解除貨物運輸合同的時間應(yīng)是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如果承運人已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則貨物運輸合同已履行完畢,失去了變更和解除的必要和可能。對承運人因變更和解除所遭受的損失,托運人負(fù)有賠償責(zé)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