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上貨運合同的解除方式
時間: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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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同雙方均已履行了合同所規(guī)定的內(nèi)容,即完成了合同約定的運輸任務而自然終止和雙方協(xié)議解除合同之外,還可因法定特殊終止原因和單方法律行為而解除合同。關于法定解除一般是指根據(jù)不可抗力或者法律規(guī)定而解除合同,由此而產(chǎn)生的費用和損失由各方自行負擔。關于單方解除合同應按不同情況不同處理。一般的原則是,如果因一方違約而導致另一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此時,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律行為是合法的,可不承擔責任,有時還可以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如果單方解除合同是自己任意決定的,就應負擔因解除合同所引起對方損失的責任?!?br>1.法定解除
在船舶開航之前,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承運人或托運人均可無償解除海上運輸合同:
(1)因軍事行動,船舶或者貨物有被捕獲或者被劫奪的危險;
(2)船舶或貨物被征用;
(3)裝貨港或卸貨港被宣布封鎖;
(4)貨物被禁止從裝貨港輸出或者向卸貨港輸入;
(5)由于與雙方無關的原因,裝貨港發(fā)生罷工或者船舶被扣留?!?br>根據(jù)以上情況,雙方可以無償解除運輸合同,但是如貨物已經(jīng)裝船,卸貨費用和承運人為托運人支付的費用,應由托運人負擔?!?br>在船舶開航以后,通常各國海商法或提單均有關于目的港戰(zhàn)爭、冰凍條款的規(guī)定,也可導致運輸合同的法定解除。此項條款的內(nèi)容為,在船舶開航以后,由于戰(zhàn)爭、封鎖、禁運、罷工、冰凍或者承運人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致使船舶不能駛入目的港或在該港卸貨時,船長有權將貨物在目的港鄰近的安全港口卸載或者運回裝貨港,運輸合同應當視為已經(jīng)履行。由此引起的運費和費用應由托運人或收貨人負擔。但船長在決定將貨物卸載或回運時,應當考慮托運人的利益。
當上述情況發(fā)生在整船運輸中,承運人應當迅速通知托運人。如果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間內(nèi)沒有接到托運人的指示,船長有權按前述辦法自行處理?!?br>2.單方解除
單方解除海上貨運合同的情況大致可分為如下兩類:(1)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致使另一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或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利益,另一方則可以單方解除合同而不承擔責任。(2)單方自行解除合同,應承擔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引起對方損失的責任。有些國家的海商法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要求托運人支付運費的一半即可解除合同。因此,支付一半運費也可視為約定的違約金。但是,貨物如果已經(jīng)裝船開航,托運人自行解除合同就不可能成立,實際上也就排除了他們對海上貨運合同單方解除的現(xiàn)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