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代提單標準
時間:2023-12-30
點擊:69次
貨代作為客戶的委托代理人辦理貨物運輸業(yè)務,在標準情況下,應當是貨代以客戶的名義向承運人定
貨代提單倉,承運人以自己的名義簽發(fā)提單,提單注明以貨代的委托人為托運人,由貨代將提單轉交委托人,作為客戶與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的證明。貨代作為代理人僅就承運人的選任向客戶承擔責任,對于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滅失、損害以及遲延不承擔任何責任?!〉捎谠诤_\市場上,作為承運人的大海運公司的自主攬貨能力以及貨主自身尋求運輸?shù)哪芰Φ脑鰪?,造成了貨代市場競爭的不斷加劇。在這種情況下,貨代出于自身業(yè)務的考慮,為了避免船貨之間的直接接觸,往往自己在海運提單以外另行簽發(fā)提單,這種提單被稱為貨代提單(houseb/l)。